第一条 招聘目的
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运营管理中心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二条 甄选人才基本标准
优秀的学习能力,踏实工作,不断进取; 优良的成就导向,直面挑战,不懈开拓; 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关注细节,以客户为导向,具备良好的服务精神; 富有创新精神,勇于尝试和拼搏; 优秀的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因事设职,因事设岗,因职因岗择人; 精简编制,宁缺勿滥,杜绝人浮于事; 不分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双重考查,择优录用。 第四条 招聘方式与渠道
1、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公司岗位出现空缺,首先鼓励在内部岗位轮换、调换或晋升。内部没有符合岗位标准者再对外招聘,从社会中选拔人员。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外部优秀人才。
2、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招聘渠道主要有网络招聘、各地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及报刊广告招聘等。
第五条 招聘申请程序
1、人员需求计划的提出和审核
(1)运营管理中心拟定人员编制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明确公司各部门编制;
(2)由需求部门经理报《人员需求申请》,注明所需人员岗位、数量及相关任职要求,经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经同意的招聘申请方可安排招聘工作,三个月内完成招聘工作。逾期视为作废,用人部门须重新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第六条 招聘组织程序 1、外部招聘步骤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报《人员需求申请》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运营管理中心根据批准后的申
请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运营管理中心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用人部门经理收集应聘资料,并进行初步的筛选,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
(3)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运营管理中心、用人部门经理面试应聘者,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笔试,填写测试成绩记录;
(4)面试/笔试后运营管理中心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形成评价意见;
(5)评价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确定录用名单,运营管理中心经理与拟录用应聘者谈薪酬水平,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
2、内部招聘步骤
(1)聘员工提交《内部应聘申请》,和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和招聘部门沟通应聘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经理审批。
3、面试内容
(1)仪表方面:健康状况、外貌形象、风度气质; (2)相关知识:文化水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 (3)能力方面: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领悟
能力、逻辑能力等;
(4)性格方面:工作热情、自信心、团队合作、责任心等;
(5)岗位测试:结合各岗位的胜任模型进行面试。 4、资料核实
(1)运营管理中心和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2)学历证书检验,检验方法如下:首先通过网上查询(例如www.gd-edu.com网站),可辨别学历证书真伪,学历证书尚未上网登记的,运营管理中心将通过有关渠道进行查验。
第七条 职位申请
1、所有参加应聘人员,须填写《求职申请表》,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本人签字为确认;
2、凡面试通过者,在需要情况下,公司安排相关的面试和笔试;
3、应聘人员通过面试和笔试的,须在哈尔滨市的三甲医院进行录用前的体格检查,并提供体检报告。
第八条 聘用
1、运营管理中心向被录用员工发出《录用通知书》。 2、被聘用员工报到时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张(2寸彩色)。
(2)学历证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本地员工),正本复印后归还。
(3)体检合格证明。
(4)应届毕业生提交派遣证;社会招聘人员提交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保险转移单,医疗手册。
(5)其它文件。接收应届大专、大学毕业生,公司与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签订的三方协议文件;接收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在街道的人员),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就业证》;
(6)其它经指定应缴文件。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或退工 1、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2、因个人原因,经其他公司开除者; 3、在其它公司尚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4、年龄不满十八周岁者;
5、在应聘期间向公司提交虚假信息及资料者。 第十条 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对有亲属关系的员工聘用有以下规定:
1、通常,公司不聘用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在公司内就职,员工在聘用后才发展成为亲属关系的(如:结婚),当事人双方不能同在有直接工作报告关系的部门就职,当事人双方之一也不可担任直接的管理薪酬等敏感性强的职位,公司根据
工作特殊需要,调动当事人双方之一的工作;
2、亲属关系是指:夫妻、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祖\\外祖父母、外\\孙儿女、兄弟姐妹等。
第十一条 试用期与转正 1、试用期
(1)公司依据国家规定设置员工的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2)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由其所在部门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间,公司发现员工有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公司可随时解聘,终止试用,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随之解除。
(4)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擅自离职且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的,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转正
(1)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转运营管理中心,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运营管理中心汇总转正相关资料,并存档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下发《转正通知》,同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
1、在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公司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公司与员工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履行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的解除。
3、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满后,视情况决定续签或终止。
4、劳动合同期满,运营管理中心将提前30天向用人部门和员工发出《劳动合同续订征询意见通知单》,员工一方无故逾期不答复者,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5、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通讯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档案及信息管理
1、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档案两类。工作档案由公司统一保管,人事档案统一由运营管理中心保管。
2、员工被录用后,应在90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因个人原因迟转、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不负担个人存档费用。
3、员工离职后,应于15天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超过此期限,其档案仍在公司存放的,将转至人才机构或本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继续存放在公司的,所发生的存档
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员工离职,工作档案作为公司人事资料,不退还员工。 5、为保证员工信息的准确性,员工必须在本人地址、电话、婚姻状况、家庭主要成员等方面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10个工作日内)向运营管理中心呈报,违反由员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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