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物流快递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 总则
1、甲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__________物流、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2、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乡镇代理网点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3、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
二、 代理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办公场所的设备设施。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1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壹万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
3、网点代理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代理方式代理。代理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代理方式: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代理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代理商。
4、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相关的资料真实)。
三、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协议期内乙方代理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网络服务。
(2)甲方应保证__________县乡(镇)不能有第二家__________物流快递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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