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5 08:45:33
自1995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随着《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2001年修订版的实施。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从建审源头上加强了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扼制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但由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一般以装修工程居多,且大多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后天造成火灾隐患较多。对此,笔者就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源头监管工作中,应重点把关的几个方面,以及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如何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看法。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从以往发生在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群死群伤火灾看,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场所选址不合理。公共娱乐场所是人员集中的场所,相当部分业主在场所的选址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场所的消防安全选址放在首位。有的为了贪图房租便宜,租赁耐火等级低、与易燃易爆场所毗连的建筑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因陋就简;二是未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由于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公共娱乐场所与相邻部位之间的防火分离措施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发生火灾时,给火灾的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疏散楼梯存在缺陷。部分设有公共娱乐场所的四、五层建筑,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设置在综合性商业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商业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导致着火时人员疏散困难;四是室内装修选用可燃或易燃材料。在发生火灾时,这些材料有助于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据统计,因火灾死亡的人数中,有80%是吸入过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而不能及时逃离火灾现场而死亡;五是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尤其是设置在多层建筑的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娱乐场所。这些场所内只有灭火器,连室内消火栓都没有,火灾发生时,无法立足于自救;六是消防安全管理松懈。营业期间超员现象严重,无巡视员、无禁烟禁火标志,安全出口上锁,通道不畅。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工;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作为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一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成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通道,并且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二是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三是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
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是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五是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特别是营业结束后,要注意有无遗留烟头等火种,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
近年来,歌舞厅、夜总会、放映厅、游艺厅、网吧、桑拿浴室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发展迅猛,且上述场所大多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因此,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除了要优化场所本身的消防安全设计,强化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要细化对场所所在建筑及周边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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