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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奖励办法

2020-09-07 来源:易榕旅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奖励办法

各系、部、处、室:

导师制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保障条件。为了全面规范我院导师制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导师在学分制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的重要指导作用,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岗导师都要接受学院的定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聘任期内考核主要考核导师在聘期间的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学生网络评价等,具体考核指标内容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测评表》。 三、考核时间

每学年末考核一次;于考核当年12月份开展此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顺延至次年1~2月份。 四、组织机构

导师考核工作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务处、学工处、组织人事处负责全院导师考核结果的审查认定。 五、考核程序

由系部按照考核办法组织进行。 六、考核办法

(一)导师考核:分为学生网络测评、各系初评、学院审查。

1.导师须于考核当年规定时间内向所属系部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工作手册》1份;

(2)相关附件材料(如主题班会的计划、教案及总结的情况)。 2.由教务处组织各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导师测评,然后由教务处将导师所带学生网上评分汇总后下发各系部,做为系部导师考核的依据。

3.各系部根据导师平时综合表现,认真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测评表》(各系部用)。

4.各系部导师评定须结合导师、学生网络测评材料按照考核标准认真进行等级评定,确定评定等级,填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结果统计表》。

5.各系部须在考核结束后,将导师考核相关表格、附件材料和各系部初评结果即《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结果统计表》交至学院教务处。

6.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学工处根据各系部提交材料按照考核标准核实初评结果,确定最终评定等级。 7.计分办法

满分为100分(包括导师考核职责履行情况35分,学生网上测评30分,系部测评35分)。

七、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 (一)导师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100分)、称职(70分-89

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优秀与不称职导师占系部导师总数的20%,称职导师占系部导师总数的50%,基本称职导师占系部导师总数的30%。

1.按考核结果发放导师津贴,凡考核为不称职的导师,不予发放导师津贴。

2.符合条件的教师应自觉承担导师工作,对于在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期内未承担导师工作或导师工作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不得聘任骨干教师以上的岗位,在评优评先方面一票否决。

(二)导师津贴标准

1.导师的补贴:优秀400元、称职300元、基本称职200元,带两个班乘以1.5的系数,带三个班以上乘以2的系数。(艺术学院带三个班乘以1.5的系数,带四个班以上乘以2的系数。)在学年末统一发放导师津贴。

八、本办法自今日起执行,长院发〔2007〕52号文件中《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考核奖励办法》废除。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织人事处负责。

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测评表》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结果统计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测评表 (各系部用)

导师姓名 所在系部 考核项目 所指导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高学历学位 考核内容 主题班会(每学期3次,有完整的计划、内容、教案、总结等) 认真制定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使学生导师的职责履行情况(35分) 健康成长。 指导学生参加课外专业活动及各类竞赛活动或带领、引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兴趣 深入学生针对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并提出解决意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并有详细的记深入学生中并给学生解决了学习困难有详细的记录得10分;深入学生中并给学生解决了学习困难有较详细记录得6分;深入学生中未给学生解决学习困难和记录得2分;未深入学生中未有记录得≤0分 学生获奖或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得5分;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有较详细的记录得4分;指导学生实践活动一般的记录得3分;无任何实践活动与记录得≤0分 有详细的计划及工作记录得5分;有较完整的计划和工作记录得4分;有较完整的计划或工作记录得2分;无计划和工作记录得≤0分 考核标准 3次有完整规范的计划等相关内容得15分;3次有较完整规范的计划等相关内容得10分;1-2次有一般的计划等相关内容得5分;3次以下无计划等相关内容≤0分 考核得分 能够掌握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并严格执行我院教育相关管理规定 导师的师德师风 系部测评(35分) 导师手册填写情况 导师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对导师工作的重视程度 指导学生选课情况 很高5分 较高4分 一般2分 很少≤1分 很好10分 较好6分 一般2分 较差≤1分 很高5分 较高4分 一般2分 很少≤1分 选课时间截止后学生全部选上课得10分;有1-5名学生未选上课得6分;有6-10名学生未选上课得2分;10名以上学生未选上课≤1分 排名前10%30分 排名前90%20分 排名后10%10分 很高5分 较高4分 一般2分 很少≤1分 学生网上测评(30分) 学生网上测评分数 总分 系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各系部根据导师情况认真填写。

2.考核标准分为四个级别,满分100分。请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并计算出总分。

长沙民政学院教务处制

附件二: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导师考核结果统计表

序号 姓 名 所指导班级 导师职责履行情况得分 学生网上测评得分 系部测评表得分 总分 考核等级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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