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强中学迁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
代建单位:浙江绿城佳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有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勘探单位: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工程分为I标II标段,I标段建筑占地面积:11105.7 建筑面积为30680.91 地下室面积195.7,II标段建筑占地面积14045.2 , 地上建筑面积36449.62 地下面积4501 。均是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地基基础设计为乙级,建筑结构的安全等为二级,地下工程防水为二级,抗震防烈度为6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乙级,结构设计年限为50年。
第二章 扬尘治理的基本依据
(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
(2)、浙江省温州市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规定;
(3)、温州市建委和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有关键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和犯规;
(4)、依法鉴定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附件; (5)、依法签订的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6)、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 (7)、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
第三章 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
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方案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章 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
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机场、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 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
网(不低于200目/100平方厘米)或防尘布。
(3) 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
应当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等措施;
(4) 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压尘
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5) 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
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苫布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6) 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
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7) 施工期间,必须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
设置洗车平台,确保车辆干净、整洁。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当及时清理冲洗; (8)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吉拉运输车,应当采用密闭车斗。
确无密闭斗车的,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漕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 (9) 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放弃物的,应当采
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散。
第五章 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以及施工机械准备情况。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定期清理。 (2)检查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和各种加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情况。
(3)检查施工场地出口处的洗车设备运行情况,查看其进出场车辆清洗情况
(4)检查在粉尘工作函经中的施工人员的防尘措施与设备的准备与运行情况。检查水泥、砂、土等材料运输时封闭与严密性。 (5)检查弃土处置情况;
(6)检查土方和垃圾运输车辆的封闭性;
(7)在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方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8)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是否完好,人员是否配置齐全。 (9)做好监理记录。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迁扩建工程
专业: 施 工 扬 尘 治 理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项目监理部: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永强中迁扩建项目监理部(盖章)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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