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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附设计变更联系单)范本

2021-07-24 来源:易榕旅网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范围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3. 管理要求

3.1 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

设计变更一般由以下原因引起:

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 设计变更的分类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

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一般设计变更

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

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0万元的变更。 3.3 设计变更的提出

3.3.1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3.3.4小型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由现场设计、监理、项目部签字同意后生效, 《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可做执行根据,或按原流程返回,形成管理封闭;

3.3.5一般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由提出的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提出变更的原因与理由,以及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和费用,项目工程部负责联系。若设计单位(或制造厂家)同意接受的,工程联系单则返回原提出的单位,则另附设计院或设备制造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或以更新版本的施工图替代原有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包括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3.4 设计变更的确认

3.4.1 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提出监理意见(包括工程量和费用)。 3.4.2 对于一般的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工程部和财务部确认。

3.4.3 设备制造商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果涉及设计接口由项目部确认并提交设计单位。 3.5 设计变更的批准

3.5.1 小型设计变更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批准。

3.5.2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商、监理单位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5.3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商、监理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核签后报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6 设计变更的闭环

设计变更未获得批准,由工程部把批复意见返回提出单位。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由工

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跟踪闭环,监理单位应定时检查督促闭环情况。 3.7 其他

3.7.1 修改设计的通知一般应在该工程开工之前发出。如在施工阶段,则在接到修改通知后,需立即按新版图纸或设计文件进行返工。

3.7.2 变更设计的资料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依据。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 3.8 管理流程图

开始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调试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Y项目工程部审核小型变更业主专工提出变更一般变更项目总经理/或总工审批并备案项目工程部审定重大变更项目总经理核签并备案N审核确认否Y设计.设备单位审定Y执行变更存档完成N4. 表格:《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

设计变更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设计或制造单位): 由于 原因,兹提出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内容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变更类型(一般/重大) : 附件名称: 提出单位: 代 表 人: 日期: □施工或调试单位意见: 施工或调试单位代表: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代表: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副/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工程部意见: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日期: 项目部意见: □项目工程部意见 □项目总工/副经理意见 □项目总经理意见: □项目部主管上级意见: 日期: 注:本表一式六份,□中打√需发送并签字、打×不用发送;项目部两份,监理、设计、施工或调试及提出单位各存一份;小型变更由项目部批准,一般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实施,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核签后报项目上级主管批复。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

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

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五、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桥梁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安全预防等大

事来工作。要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1.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1.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1.4 不得攀爬脚手架。

1.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1.6 作业层上部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安全网。

1.7 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与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2.1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 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2.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的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2.5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底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2.5.1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5.2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件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2.5.3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2.6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是真实性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六、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

1.1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1.2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1.3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1.4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1.5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1.6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1.7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1.8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专职安全人员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9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发生物体打击的应急预案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认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七、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1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1.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隔离防护。

1.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1.4 根椐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1.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1.6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1.7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1.8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1.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1.9.1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9.2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1.9.3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1.9.4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1.9.5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1.9.6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2.1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椐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2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2.2.1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剥离或者将触电者剥离电源; 2.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2.2.4 救护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2.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源,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2.2.6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2.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2.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3.2 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较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2.3.3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2.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2.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2.4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认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2.5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2.6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2.6.1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若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向后推,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2.6.2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尺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种16—18次为宜。 2.6.3 胸外心脏挤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部放底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4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八、发生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 XX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隧道开挖施工、人工挖孔桩、桥梁基础开挖、桥梁支顶架塔设施工、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而XX市政集团类似的事故发生较多,且比较重大。事故一旦发生抢救难度较大,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 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情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XX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禁盲目施工。

1.2 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邻居建筑物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截、地表面积水和邻居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1.3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4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5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仍上而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6 大型支顶架的搭设,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并验算其整体稳定性

及地基承载里,同时制定塔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1.7 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8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9 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10 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11 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2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2 发生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坍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构件搬离,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2.1 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心脏挤压。

2.2 出现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立即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堵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骨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纱布或清洁步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步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纱布或清洁步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步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脊运。 2.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在一起。

2.5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2.5.1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剂)冲洗伤口,涂上红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5.2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包扎,来增加压力而达到止血。 2.5.3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者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2.6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涂中应尽量减少颇。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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