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操作规程
1、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的存储量,刹车制动器是否灵敏、离合器总泵的油液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盘、传动轴及转向横道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空调皮带是否正常,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7)检查各种牌照、证件和单据是否齐全,并填写当天各种行车日志。
2、发车前检查:
(1)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检查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在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马上查找原因,自已能处理的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管理员协调送厂维修;
(3)把车开至指定位置,按次序候客;
(4)提前十分钟发动车辆检查后,立正站在车门边候客,不准无故离开或谈笑嘻戏;
3、行驶中操作要求:
(1)平稳驾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高速时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或根据道路限速标志的要求驾驶车辆;
(2)行驶中遇交通堵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须征得单位领导、旅客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3)遇到旅客赶时间,驾驶员不能违反行车速度规定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并配合乘务员做好解释工作;
(4)途中遇机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若是一般故障,应自检排除,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减速停车,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须在车身后设置警告标志和开启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启视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并将旅客转移至安全地带。通知公司技术管理员,由技术管理员报告安全经理,协调派车救援;
(5)行驶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立即减速停车,或疏散旅客等待救援:
1)、车辆制动失效时,2)、轮胎爆胎,3)、车辆失火,4)、发动机声响失常,出现“拉缸”、“抱瓦”等现象,
(6)若发生事故,立即将旅客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伤员,迅速报警,并报告安全经理,协助交警处理事故,禁止驾车驶离现场。
4、收车后操作要求:
(1)按要求补充燃油,检查机油,冷却水和电瓶液。 (2)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指定位置停放好。 (3)熄灯、熄车、入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4)检查车内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若有设法归还失主,不能归还的报公司车管科处理。
(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工具箱。 (6)检查车辆外表是否损坏。
5、定期检查项目(每行驶5000-7500公里检验项目): (1)检查发动机机油、清理空气滤清器;柴油机排放标准达不到欧标III标准的使用CP—4.CC—4以上油品的机油,排放标准达到欧Ⅲ标准的须使用CH—4或CH—4以上油品的机油;
(2)检查蓄电池状况及喇叭灯光系统;
(3)检查防冻液的液面高度及冰点,清理散热器表面; (4)检查制动系统有无漏油,摩擦片是否在规定厚度之内; (5)检查发动机皮带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皮带张紧度; (6)检查变速器、传动轴、万向节护套有无渗油及损坏; (7)排放储气筒内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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