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二中学生操行考核实施细则
一、管理办法及要求
1、此《细则》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
2、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努力争取操行考核的良好成绩。
3、每学期学生操行品德基本分定为75分,再根据加分、扣分条例予以增减分数。学期结束总评,按得分总数确定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75—89为良,60—74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4、对学生操行考核所记载的加分或扣分情况,应当每月结算公布一次,对加分较多的学生,在班上应给予公开表扬,对扣分较多的学生应给予个别教育,督促其尽快改正。
5、各科任教师、值周教师、政教员以及学校各处室所掌握的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做好记载。
6、本《细则》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指导、审查和把关,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具体执行和记载,并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
二、评分条例
(一)加分条例
本条例各项由团支部书记和班长具体执行。
1、学习态度端正,对班上分配的工作积极肯干,积极参加班上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维护集体荣誉表现突出。全期无任何违纪现象者加5—10分。
2、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所有考试学科在班上名列前五名者,依次加3—7分,在年级名列前五名者,依次加6—10分,(只选择加一次)。
3、学期全勤(包括两课两操、自习劳动等)加5分。
4、遵守宿舍纪律,服从管理,评为好寝室的成员每生加3分。
5、评为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分、8分、10分。
6、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可加5—10分。
7、在学校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得团体奖的,参加人员可加1—5分。
8、做好事拾金不昧,经查实可加1—5分。
9、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对违纪、违法行为能检举揭发者可加1—10分。
10、其它情况需要加分的,经支委会和班委会研究,班主任审查批准,可加1—5分。
(二)扣分条例
本条例各项由班主任分别指派学生干部具体执行。
1、不服从学校、老师、班团干部的教育管理者,一次扣2—5分。
2、说下流脏话者一次扣2分,辱骂教职工者一次扣5分。
3、参加打架斗殴主要责任者,每次扣5—30分,次要责任者,每次扣3—15分。
4、有意损坏公物者,视其情节和损失大小扣5—10分。
5、凡偷看、传抄黄色书刊小报,传播低级庸俗故事者一次扣10—20分。
6、违犯课堂纪律(如:做其它作业、看其它书籍、随便说话、打瞌睡、发怪叫等),影响教学秩序的一次扣2—5分。
7、缺交作业每次扣1分,不按时完成作业酌情扣分。
8、课间或休息时,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起哄等影响正常秩序者,每次扣2分。
9、午睡或晚睡时,乱唱乱叫,不按时就寝影响安静的,每次扣2—5分。宿舍被评为差寝室的成员每人扣3分。
10、不参加劳动(包括不参加打扫卫生)者,一次扣3分。
11、凡有乱丢纸屑、果皮、乱倒饭菜、污水、乱写乱画,乱蹬墙壁者一次扣5分。
12、上课、自习、出操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旷课1节扣5分。
13、不参加学校、班、团组织的活动或会议,一次扣3分。
14、抽烟、喝酒者,发现一次扣5分,二次加倍扣分。
15、在教学区内吃零食一次扣1—3分,在附近农民家玩耍、逗留一次扣1—5分,私自租住民房扣5—10分。
16、穿拖鞋、赤裸上身、单穿内裤进入教学区域,男生留长发、怪发、染发(彩色)女生烫发、涂脂抹粉、染指甲,男、女生穿奇异服装,一次扣2分,经指出不改者加倍扣分。
17、受全班点名批评者一次扣2分,三次以上者,每次扣5分。受全校点名批评者,视其情节一次扣5—10分。
18、受到学校警告处分者一次扣15分,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扣20分,记过处分一次扣25分,记大过处分一次扣30分,留校察看处分一次扣40分。
19、班、团、小组长、值日生、室长、科代表等工作不负责任,或不坚持原则、或失职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者,视其情节可扣5—10分。
20、一次不佩戴学生证或佩戴不规范扣1分,涂改、侮辱、损毁学生证一次扣3分,经指出不改者加倍扣分。
21、违背班级和学校其它规定,班主任和班委会认为可扣分的扣1—5分。
22、违犯上述条例,不主动承认错误,反而强词夺理,无理取闹,或报复打击执行人
的加倍扣分,直到给予纪律处分。
附则:
1、凡总分达不到优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队员。
2、考核总分,作为学期操行品德分填入通知书和学籍卡。
3、在实施过程中,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予以充实完善
麻城二中政教处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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