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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2021-03-16 来源:易榕旅网
小学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7、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8、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9、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10、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11、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12、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教师借书,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

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一周;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13、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4、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5、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1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18、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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