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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规则

2023-01-10 来源:易榕旅网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公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两个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全面履行职能,促进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三、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中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省局(公司)和我公司的各项决定,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确保政令畅通。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行使职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主要职责

五、在省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部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按照省局(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改善

市场环境,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七、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指导各部门,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重大事项审批,对公司资产、重大投资和重要决策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通过内部审计、监察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督,保证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贯彻执行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有关烟叶生产经营和卷烟营销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协调与工业企业的关系;指导促进各项经营计划指标的实现;汇集、分析、发布有关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

九、研究制定公司的科技发展方针和规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活动,负责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卷烟、烟叶、辅料等专卖品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十、制定公司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承办烟草企业的成立、分设、合并与撤销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顾问和法律监督工作。

十一、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管理、监督、检查。

十二、承办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十三、公司实行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经理办公会议事内容如下:

(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局、省局、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有关单位的重大决策。

(二)讨论上报国家局、省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请示、重要报告以及与有关部门协商的重要事项,讨论印发全公司的重要文件。

(三)讨论决定重要项目、发展规划、烟叶生产经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资金投向、财务预算、人事任免及调动、职工收入分配、职工福利、对外赞助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安排布置日常公司生产、销售、生产现场管理、安全工作等,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定期进行公司经济运行分析和工作总结。

(五)通报或讨论决定公司的其他事项。

十四、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办公会由公司经理召集和主持,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经理召集和主持。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经理或召集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十五、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出席办公会的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十六、办公会的会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准备。会前,办公室主任负责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拟提交办公会讨论的议题,整理后报经理审定。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班子成员,部分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各位班子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办公会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存档。

十七、办公会实行经理负责制。对在办公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或安全等方面的紧迫问题,可由经理裁定。

十八、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第四章 公文办理制度

十九、公司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局有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规范发文、收文、批文程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二十、文件批办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所有报送省局(公司)、公司的公文一律送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办公室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对收到的公文要及时进入公文管理系统登记编号,加盖收文章,由办公室主任签批拟办意见后,按业务分工呈送相关领导批示和分送有关部门承办。除突发事件、领导交办件等紧急公文外,各部门一般不得直接签收办理。

二十一、各部门收到需要办理的请示件后,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公司分管领导批示。在批办类文件中,对上级和平级机关的文件、函件,有时间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下级单位的请示件,一般情况下要在收文后1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批复或答复。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发文,由承办部门负责拟稿,各部门领导要对文稿认真把关,并经办公室审核后,再呈送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事项报公司经理签发,属于分管副经理分工

权限范围的事项,由分管副经理签发。公文签发后,不得随意改动公文的内容。

二十三、以公司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政务类公文,可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如有需要,可由分管领导签发或核报经理签发。

二十四、公司各部门批办文件要通过公司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文件的草拟、核稿、审签、发文、归档等工作。

二十五、除公司办公室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对外行文。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一律由部门拟文,经分管领导签发后以办公室名义下发。公司及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

二十六、要严格执行公文的登记、保管、保密、归档制度。

第五章 作风纪律

二十七、公司领导同志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

二十八、公司全体干部和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烟草行业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二十九、公司实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十、要自觉服从组织上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逐级解决;在

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三十一、公司及各部门要切实重视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三十二、公司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十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出差、事假、休假,应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事假、休假,应向公司经理报告,并同时报办公室。

三十四、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开会、考察、调研、培训、学习或参加其它单位部门组织的公务活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十五、要加强印章管理。使用印章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越权审批。

第六章 附则

三十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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