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0.1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0.1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管理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 3.1.2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 3.1.3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3.1.4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 3.2物资验证 3.2.1进场验证 项目物资部根据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 采购员在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 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 验证应做到: ①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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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 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在供应商处验证物资 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②项目物资部采购负责人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3.2.2进场物资的复试 物资的复试的范围 ①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进行复试的物资,如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砼添加剂、轻集料、砖、砂、石子、室内大理石、安全玻璃、人造木板、外门窗、外墙面砖等; ②原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的物资; ③超出保质期、规格型号混存的物资。 试验由项目材料员通知试验员取样,材料员、库管员配合,试验员送交指定试验室试验并记录《试验台帐》,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电梯、电器使用功能检验、电线电缆的绝缘试验、管材和阀门压力试验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时可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鉴定; 商品砼进场检验,由试验员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和塌落度试验,并作好取样和塌落度试验结果记录;
装饰材料的复验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和记录;
有见证要求时,按监理要求取样、送检和传递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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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验收手续:进场物资经过验证、检验,属外观易识别性质检验的材料,验收应于一日内完成;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应于合理时间内完成,复试合格后,由采购员与库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双方在验收凭证上署名。
3.2.4收集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
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材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钢筋、水泥、商品砼等材料; 2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有压力要求的管材、轻质墙体材料、特殊要求的油漆化工材料和涂料、粘接材料、保温等材料;
3必须收集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的物资有:预制构件、钢构件、各种金属门窗、电器产品、各种阀门及水暖零件、电焊条、高压瓷件、灯具、高强紧固件、各种开关箱柜、绝缘材料、计量器具等材料;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 5所有原始质量文件由采购员负责索取并经库管员传递给项目资料员,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 6所有产品复试的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由项目试验员负责索取后传递给项目资料员,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材料员和库管员,试验员应作好检验结果报告传递记录。 3.3紧急放行物资 3.3.1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物资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回或更换的物资(如砼),不允许紧急放行使用; 3.3.2所有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材料员做好记录,并在放行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时,才准放行使用,《物资紧急放行记录》(表6)。 3.4物资搬运 3.4.1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要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正确保护产品的标识; 3.4.2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甲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
3.4.3现场内搬运应考虑,从材料堆场、库房到作业现场的距离、路面情况、搬运设备、工具的能力及搬运工人的水平等,对价值较高、易损坏的物资和设备,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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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场外搬运应考虑,路面情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高度、宽度,天气情况,搬运时间等,对超限设备的搬运,供应商或分包方或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3.4.5搬运由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时,在选择供应商或分包方时,项目物资部/局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其搬运能力(包括搬运设备能力、搬运工人的培训和资格等)进行评价和考察,现场监督; 3.4.6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物资,负责搬运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作好标识以确保不被混用;
因自行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时,由当事人书面报告物资采购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处理; 因供应商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物资部要求供应商及时作退货或更换处理; 因分包方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工程部应要求分包方写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 3.5物资收发、贮存 3.5.1业主提供的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采购的物资由物资部负责保管,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保管,物资保管员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建立台帐,记录规格、数量、进出库情况; 3.5.2物资的接收与领取前应办理交接手续,库管员应保存验收入库、出库交接记录; 项目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放材料,领料单必须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并有项目工长签字,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发料; 产品质量有保质期限要求的,要标明进场时间,做到先进先出; 月末25日前库管员应将当月材料消耗量、库存量统计出来,报送项目现场经理及材料计划员。 3.5.3物资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与产品性能、形态,合理堆码,保持库区整齐规范,大宗物资要支垫、齐头、分层堆放,散料要成堆成丁,受大气影响怕潮以及易散失、变质的物资要入棚、库贮存; 贮存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应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 物资堆场和库房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漏、防尘、防冻、防霉、防腐、防晒、防锈、防虫、防毒规定;
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特别标识并安排专人、专库分开存放保管,配备必要的器具及消防用品,并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3.6物资的标识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3.6.1砂、石、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
3.6.2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
3.6.3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 3.6.4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 3.6.5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 3.6.7用挂牌或用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3.7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3.7.1评价物资是否合格时,既要考虑质量标准,也要考虑环境标准; 3.7.2不合格物资分为可让步接收的和不可让步接收的两类,返修后可接收的、可降级使用的、可改作它用的不合格物资为可让步接收的物资,其余的均为不可让步接收的物资; 3.7.3不合格物资处置 发现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物资记录上,将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在其堆放处或其包装上(没有包装时,在物资上)设置明显的不合格标识牌,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 检验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以判定该不合格物资是可让步接收的还是不可让步接收的; 对于判定为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写让步接收单,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业主/设计/监理批准;只有在得到业主/设计/监理同意后,才能将让步接收物资发放使用; 对于判定为不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换或作报废处理,并将处置结果记录于《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上; 对于返修后或已退换的物资,检验人员应重新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进行处置并制定纠正措施;
项目物资部负责保存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让步接收单、纠正措施。 3.8对分包方采购物资的控制
3.8.1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分包方采购物资的范围、样品/样本报批、供应商评价、采购合同签署等内容;
3.8.2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验证,项目物资部对分包方验证情况进行监督;
3.8.3分包方负责提供质量证明、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文件,物资部予以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4附表
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4.2 不合格物资记录单; 4.3 试验台账; 4.4 物资紧急放行记录。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资料编号 表C4-17 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月日 生产厂家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进场 数量 合格证号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备注 检验结论: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专业质检员 字 栏 监理(建设) 单位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检验员 专业工程师 不合格物资记录单 编号:时间:表2 不合格物资名称 规格 不合格物资情况: 数量 进场时间 存放地点 库管员 拒收退货记录: 记录时间 外置 意见 处置意见提出人: 年月日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处置意见批准人: 年月日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试验台账
工程名称: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制剂车间扩建项目 试验项目 结果判定 厂家 使用部位 合格否 其中不合格项 备注 序号 试样编号 试验编号 试验日期 种类及规格 等级或 标号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物资紧急放行记录
序号:表6
工程名称 申请编号 物资使用部位 名称 紧急放行物资 规格型号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紧急放行原因: 批准意见: 批准人: 年月日 放行记录: 发料人:领料人: 年月日 注:本记录一式四份,申请人、批准人、公司技术部门、发料人各执一份。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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