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文本
内容:
一、投资合作意向书 二、融资合作意向书 三、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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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双方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投资房地产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
2、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并合作经营成立合资企业,企业名称暂定: 。
3、项目建设内容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详见附表)。 4、新设立的合资企业中,双方股权初步拟定: 甲方51%( )。 乙方49%( )。
5、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双方股权初步拟定: 即:甲方出资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510 万元),占股本的51%;乙方以有形资产出资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 (¥490万元),乙方占股本的49%。 6、由甲方负责投资项目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责任。
7、融资成本年利率5-8%之间,由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承担风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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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利息,利润按甲乙双方股本比例分成。
8、甲乙双方合资后,甲方将全权委派乙方负责新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运作工作。
9、乙方负责提供企业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文件或资料以供甲方进行投资决策。 10、双方保证投资的合法性、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没有隐形债务、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
11、双方在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后15个工作日之内,由新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签署正式合同书及完成注册等相关手续。 12、公司管理:
①、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将由公司的管理团队负责,并按照双方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计划实施,所有公司的经营活动均由董事会监督。
②董事会构成:董事会成员由5名组成:其中甲方出任董事长一名,董事财务总监一名,董事经理一名,乙方出任董事总经理及法人代表一名,董事经理一名;甲方三名董事,乙方二名董事,其他职位由合资公司另行聘请。
13、未定事宜双方在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中加以补充。 1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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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协议二: 。
甲 方:
法人签名:
日 期:
乙 方: 法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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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在 区域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甲方提供资金支持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 区域内运作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甲方提供资金以解决乙方流动资金短缺。 二、融资额度及利率:
1、乙方拟开发项目在取得前期土地招拍挂程序时,乙方提供项目融资: 万元。
2、乙方所融甲方资金按年利率 %计取利息(不计复息)。 三、资金担保及监管
1、甲方保证在乙方取得土地后30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资金。 2、乙方保证所开发项目合法,并向乙方提供取得的有关批复文件。 3、乙方保证所融资金只能用于双方约定项目的开发、建设。 4、所融资金起算日以甲方资金到账日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如甲方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乙方凭借据以该项目资产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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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甲方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甲方可派一名财务人员参加项目财务管理,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用于该项目,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所贷资金,如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所融资金应承担对乙方损失。
2、乙方所融资金如未用于双方约定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及收回所融资金。
3、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归还甲方所融资金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所融资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双方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签名: 法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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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位于 土地,依据规划进行房地产联合开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联合开发项目名称、地点、规模 1、项目名称:(暂定) 2、本联合开发项目地点在(四址) 。 3、规划土地总面积为 亩,土地性质为 。其中一期为 亩,二期为 亩,总建筑面积约 ㎡(以最终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为准),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三年。 二、联合开发的方式及利润分配 1、本项目以甲方名义开发建设,双方联合成立项目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 2、投资方式和利润分配办法 ⑴、前期土地招拍挂所需资金约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7
⑵、在办理该项目报建及建设过程中,需双方共同追加资金时,按以下方式中的一种进行:
①、乙方负责协调当地金融机构,以该项目土地或其他抵押为保证方式,为项目融资贷款,乙方以此方式完成项目追加投资时,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按净利润的55:45分配,双方各得的利润税金各自负担。
②、甲乙双方也可按前期投资款的比例,即按5:5的比例分别追加资金,则按55:45比例分配净利润,双方各得的利润税金各自负担。
③、若乙方无法通过信贷融资,也无法按前期投资比例追加后续投资时,由甲方负责替乙方垫付追加部分。若甲方垫付金额不超过贰佰万元,乙方须支付甲方垫付部分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甲方,则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按净利润的55:45分配;若甲方垫付金额超过贰佰万元但不超过伍佰万元,乙方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支付利息给甲方,则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按净利润的55:45分配;若甲方垫付金额超过伍佰万元,则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双方各得的利润税金各自负担。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应在投资额度确定后 日到账,否则违 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承担未到账款项额日1‰的违约金。
3、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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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应严格按《税法》和财务制度办理。该项目完结后在分配利润前暂按利润总额的25%做为税款专项备用资金。该项目全部决算完后提请相应税务部门核算,最终按实际发生的所得税足额上缴,上缴时结余或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多退少补。
三、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对该项目成立项目部,甲方派员出任项目负责人。 2、对项目建设中的所有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组织以招标的方式确定。
四、其它约定:
1、财务管理:项目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开设银行帐户(见附件: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双方确认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完结后,整个项目的决算必须由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进行。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5人组成项目部。其中:甲方派项目主管一名,会计一名;乙方派项目经理一名、工程管理人员和出纳各一名。
3、甲乙双方使用车辆各自在所属公司销核,项目部不承担。 4、项目部每年给甲方提取贰拾万元(每年分两次提取),做为甲方办理该项目报建和建设期间一切业务招待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涉及项目的专项费用,给做出贡献的一方按优惠部分10~20%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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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部只设一双方共管账户,结付项目所需款项出入,项目开支实行甲乙双方审批制度,所支费用和工程款按财经制度必须由相关甲、乙方两个以上的经办人签字认可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列支。项目的开支情况必须定期向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通报。
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决策,以各会议纪要形式实施执行,否则款项不得开支。
7、由于本项目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部业务给甲方造成纠纷、损失时,由项目部全权负责处理,所需费用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8、项目完工,双方决算完成后,以决算为基础提取 %的费用做为处理项目后续遗留问题使用。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未定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签订补充协议或以会议纪要形式共同遵守执行。《补充协议》和《会议纪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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