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偷盗气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以及超过日均用气量的公福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稽查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核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稽查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核实偷盗气用户造成的气费损失,要求其补交气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表扣的用户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对其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扣有被损坏现象及时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
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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