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远梓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市海曙世纪锐奇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试用上海远梓工控设备有限公司富士康工业平板电脑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1.试用产品清单及价格
产品名称富士康工业平板电脑
型号KPC-133HT有风扇酷睿主板
数量1
单位台
单价(元)总价(元)5080
5080
合计:伍仟零捌拾元整
2.交货时间及方式:甲方于
2014
年7
月
21日送货到乙方公司所在地。
3.试用期限:乙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试用延续时间为20天,即
2014年
7月
21日——
2014年8月
10日。
4.备注:乙方试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或打开拆卸;若乙方在试用过程中人为
原因造成产品的破损,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产品或其零部件损坏,乙方按第一条中的价格全额购买该样品。若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则与乙方无关。
5.本样品在乙方确认购买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处置权。
6.试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该产品,甲方在确认样品无损坏后,自行收回该样
品,合同亦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8.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代表:倪芳日期:2014-8-7
乙方:(盖章)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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