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引路制度
为保证施工的整体施工工艺水平达到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在项目展开施工前,通过对样板的验收和评价,掌握和熟练施工工艺,明确施工质量标准,避免展开施工时因大面积返工造成工期、品质和成本等方面的损失,同时将样板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样板引路实施范围
1、样板引路实施范围包括:材料样板、加工样板、工序样板、装修样板间、交房样板等。样板必须以高标准作为大面施工的依据,经联检达到优良后进行大面施工,最后以样板为标准进行验收。
2、样板引路实施时间:各分项工程各道工序在大面积施工前,每道工序均需样板先行,明确质量标准,留存工序样板图片。如结构施工中的样板墙、柱、梁、板钢筋、样板模板拼装,样板混凝土的墙、柱、梁、板等;装饰工程施工中的外墙贴砖、喷涂,内墙各装饰样板或样板层,样板单元、样板标准间等。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对样板工程的鉴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关键工序必须留有经项目部自检并经监理或甲方签认的验收记录.
3、材料、设备选型、定货必须验收样板,根据检验合格的样板标准进行材料、设备进货检验。
4、现场成品、半成品加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根据样板质量的标准进行大量加工和验收.
5、在装修工程开工前,要先做出样板间。样板间须经监理、甲方确认标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留存图片。样板间应达到竣工交验的标准。制作样板间,根据样板间确定各种材料、设备的选择,确定各专业交叉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为装修工程的顺利展开打好基础。 二、样板引路检查与验收
工程项目在结构和装修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必须样板先行,对已做好的“样板”必须经过本项目部、建设或监理单位认真地检查和验收,严格办理检查验收手续,并留有建设单位或监理签认的验收认可记录,并留存图片,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四新\"样板及含土建、水、暖、电以及包括检验室内环境污染装修过程中的样板间,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及设
计单位确认质量标准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其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样板间(层)。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详细做好记录,或重做或进行整修,直至达到“样板”质量标准要求。
2、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开现场会,参观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工序,明确该工序的操作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其后的工程验收标准不得低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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