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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奖罚制度

2023-01-05 来源:易榕旅网
矿山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一线作业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励:

- 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创新性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2. 隐患排查奖励:

- 对于主动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应急处置奖励:

-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违规操作惩罚:

-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安全隐患忽视惩罚:

- 对于忽视或隐瞒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处理的员工,给予记过、罚款或降职处理。

3. 安全教育缺勤惩罚:

- 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登记,并存入员工档案。

五、申诉与复核

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给予答复。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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