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资科三年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劳资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及相关科室的配合下,立足于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上级的政策和文件,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劳资工作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并轨人员服务工作。自开展并轨工作以来,我们把并轨人员4825人并轨后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做好并轨人员的接待及相关政策的解答工作,让并轨职工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少跑冤枉路,得到广大并轨人员的赞赏。
1、并轨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灵活就业补贴工作。由于有些企业已经关停破产,没有留守人员,致使并轨人员回原单位认证,对此我们通过查阅原始并轨手续名单,与并轨人员原单位领导、人事沟通协商,千方百计做好认定工作,并设计相关表格,做好登记工作。此项工作从2007年至今,共审核认定并轨人员4000余人。
2、并轨人员养老保险挂账工作。根据黑社保办发[2005]13号和黑劳社发[2006]7号文件精神,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完成了此项数据测算工作,根据社保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及我们测算的结果,市直属粮食37户企业2003年以来,经过四次并轨,拖欠养老金33,103,204.14元,其中没有缴费能力的27企业拖欠32,657,204.14元,需申请挂账处理的24,347,560.94元,现此项工作已完成。
3、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工作。对于已经并轨和未并轨及竞聘上岗职工的养老保险账户在并轨工作之前存在账户记载不准确,个人部分落实不清等问题,我们就此与社保局协商并在社保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组织人力从心清理录入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对全局所属37户企业的养老保险安排专人进行清理,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总计清理近5000人,并已到社保局进行核对录入。
4、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双劳社字[2007]20号文件的要求,完成全局职工(含并轨人员和退休人员)“金保工程”个人身份证号码升位工作,总计7779人。
二、解决拖欠工资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初,按照省市的要求,落实**生政策,由劳资科牵头进行我局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此项工作难度大、数量多、人员杂、认定难,我们对此项工作认真进行了部署,对相关企业及人员逐一进行统计核查,并发动已并轨及退休人员帮助协调查找相关人员及各项数据,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前后两次解欠,共解决市直粮食25户改制企业,2706名下岗职工拖欠工资3554万元。
三、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工作。2007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政发[2006]31号)相关要求通知,于2006年11月13日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原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请示》(呈〔2006〕22号),请示按照《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政策,将我局改制企业1083
名(含四个放开)退休职工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经过不懈努力,现已有511名参保(全局总计已参保人数1242人),还有572名没有纳入医保,余下人员正在按市医保办相关要求积极办理中。
四、“五七工、家属工”工作。按照《市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所属企业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经我局及各企业认真的工作,前后四次分批办理,共有410人完成审批工作,相关后续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五、做好本科室的其它各项工作。积极准确向省局、市直各相关局、委报送相关报表;本着热情、认真、遵守原则的态度接待来人咨询、上访等事宜。由于我局附营企业多数已关停破产,为使我局关停破产企业并轨及退休职工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我们积极为并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轨职工纳入失业保险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并轨人员退休等事项做好服务、认证及沟通协调工作,开具各种证明、证件等,近三年共接待办理近5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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