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四室”工程
主体分部工程
自 评 报 告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2012年 月 日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四室”工程
主体工程验收(中间交验)报告
一、工程概况: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四室”工程位于 ,
由 设计 , 进行地质勘察, 公司监理, 公司承建。晴隆县消防大队综合楼工程,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 m,总建筑面积 m。建筑总高度 m,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四室”工程填充墙体采用标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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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容重1000),M5混合砂浆砌筑;卫生间、楼地面标高以上1m范围内、女儿墙泛水高度内及基础顶面至0.2m标高范围内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Mu10实心砌体,其厚度与建筑物相同。现浇梁、板、柱、楼梯的强度等级为 (其中柱 强度等级为 ),本主体施工时间从2012年 6月 日至2012年 9月 日完工。 二、执行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以及设计文件; 《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质量情况:
砖砌体构造柱、梁和过梁根据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竣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均由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共同对轴线和几何尺寸进行验收认证。现浇梁、板、柱、楼梯、圈梁、过梁的钢筋均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隐蔽,认证下道工序进行施工。并分别作了砼试块、砂浆试块和原材料的见证取样进行送检,送检结果合格,在该分部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严格按照设计图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所有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均实行三检制度,坚持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找出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所有分部和分项检验批均评定为合格。
四、资料情况:
1、钢筋、钢筋悍接、水泥、红砖、砌筑砂浆、砼等均按要求见证取样送检,砌筑砂浆设计强度为M5,实际平均强度等级为M ,达到设计强度的 %。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3)第4.0.12条评定为合格。柱、梁、板、楼梯砼设计强度为C30,实际平均强度等级为C ,达到设计强度的 %。其中:柱 砼设计强度为C35,实际平均强度等级为C ,达到设计强度的 %。符合《混凝土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要求,评定为合格。
2、钢筋、水泥、焊条、加气混凝土砖、Mu10实心砖均有出厂合格证。
3、隐蔽资料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
4、各检验批均按规定现场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以上各项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齐全。
五、质量评定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对主体分部分项检验批进行了同步检查,检验结果如下:
1、砖砌体分项工程: 项 合格 2、钢筋加工、安装工程: 项 合格 3、砼施工分项工程: 项 合格 4、模板安装拆除: 项 合格 5、砼外观尺寸偏差分项: 项 合格 6、质量控制资料: 合格 7、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合格 8、观感质量验收 较好
以上抽样检查8项,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主体分部竣工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家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规定标准,该主体分部评定为合格。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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