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构成本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判刑
行为人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指造成公民财产或者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脱,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行为人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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