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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2024-01-28 来源:易榕旅网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居间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介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居间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介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我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4、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中介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所以房屋中介如果作为买卖合同的主体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你好,我问一下卖房子要付给中介什么费用

房屋买卖中介费的支付主体一般为买方,关于中介费用的支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故具体的中介费用一般是根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以及协商结果而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民法典租房死人是否需要赔偿房东

出租房死人通常不可以索赔,但是因为房屋原有缺陷,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房东尽到相应的维护义务,因承租人个人原因造成伤害致死的,由承租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房东没有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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