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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有哪些

2024-05-04 来源:易榕旅网

1、四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是劳动者月工资的75%;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照发;以及还有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1、工伤认定申请是从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个别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权利的漠视而被剥夺。

(1)《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

(2)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对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为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认定申请。

(2)有利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便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搜集与分析有关证据,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及时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由个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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