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男,xx镇xx村人。
乙方:xxx,女,xx镇xx村人。
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xx镇xx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xx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xxxx元,误工费xx元,镶牙费xx元,复查费xx元,合计xxxxx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xxx年xx月xx日
甲方(受害人):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乙方(驾驶人):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时分,乙方驾驶号车在县街上倒车时,撞伤行人。事故发生后,乙方将甲方送往医院就诊治疗。根据国家民事赔偿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承担甲方住院期间的全部就诊和治疗费用。
二、乙方赔偿甲方后续治疗、劳务和精神损失费肆仟元(4000元)。
三、甲方自行承担月日下午出院后身体及胎儿异常责任。
四、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事故处理警官支付甲方肆仟元(4000元)即视为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起与本案无任何关系。
五、双方均认可以上赔偿事项,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以后甲方伤情及怀孕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留存交警部门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赔偿收条原件由乙方收取,复印件留存交警部门卷宗备查。
甲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手印):
甲方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住址: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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