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旨是通过甲乙双方的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人员,具有特定性和统一性。劳动合同的特征包括主体特定性、权利义务对应性、单一客体性、诺成有偿双务性以及涉及第三人利益关系。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核对条款和内容,解决争议或不明确的条款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甲乙方各一份。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人员: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
2、用人单位与有就业意愿并具备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
3、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
4、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
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人员。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综上所述,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真核对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争议或者不明确的条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结语
劳动合同是双方各一份,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适用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包括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农民工等。劳动合同具有特定主体,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从属关系。内容统一对应,劳动权利与义务相互关联。劳动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必须具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建议双方认真核对并解决合同中的争议或不明确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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