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是必须经过的程序,体检结果不允许个人查阅,只有通过体检后才会得到通知。应征者需要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指定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包括初检、总检和复检,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确保结果真实准确。武装部负责审核体检报告,对不合格者可能退回原籍。
法律分析
征兵会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收到去体检的通知。当兵体检结果对于应征公民自己是不允许查阅的。而只要通过应征公民体检结果(包括现场体检和血液检查)后,没有人再来通知你的、没有消息的就是通过应征公民体检了。
每年的8月30日前,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者,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一般是报名地点的人民医院,具体通知还需要等待你们当地的武装部通知。
相关规定:
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初检一次,总检一次,到部队后还要复检。
到了部队还需要体检。
体检项目有:复检主要依据《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
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
复检过程中,全体医务人员态度严谨、严格标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不放宽标准,不打擦边球,对一些边缘问题反复检查、慎下结论,确保了结果真实准确。
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50天内退回兵源地。
武装部能决定体检结果吗?
是的,各地武装部每年都要展开征兵工作,应征人员的体检报告肯定是由武装部审核。
结语
通过应征公民体检结果,如果没有人再来通知您或者没有消息,那就代表您通过了应征公民体检。每年的8月30日前,应征地兵役机关会通知应征者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请应征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需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前往指定的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体检需要经过初检、总检和部队复检,项目包括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复检过程中,医务人员严谨、严格标准,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如果身体条件不合格,可能会按照国家规定退回原籍。体检结果由各地武装部审核。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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