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程序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提起申诉的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民事上诉期限是多久?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一审法院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十五内提交答辩状,一审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然后,整理卷宗,连同上述材料送中级法院。这样算起来,就是40多天。
只要你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法院是绝对要受理的,不像一审那样,还要进行案件的受理审查,所以二审法院一般是不会发案件受理通知书的。你就等着二审的开庭传票吧,注意在法定期限内交好上诉费,否则会作为撤诉处理,还有,上诉应当是书面的,不能用口头形式。2、综上所述,二审实际上没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立案程序,我国的立案审查专指一审,因此只要当事人没有超过上诉期限,二审法院的受理是绝对的,也就不存在立案期限的问题,但二审法院的审判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结束。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状递交后,一审法院应向上诉人发出交纳上诉费的通知,通知上诉人去交纳上诉费用,然后上诉人将交费票据复印件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再将一审案卷及相关材料报送给上级法院立案庭,立案庭进行一般形式审查,然后确定立案与否(一般只要没过上诉期都会立案),如果立案庭确定立案,会将案件转送到具体的业务庭,交通事故案一般是在民一庭(也有些法院有专门的交通事故庭),然后业务庭会将案子交给具体的承办法官,再然后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这是整个上诉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的一般流程,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这样看来,似乎是5+15+5=25天,但实际上还要考虑案卷在途(邮寄)时间,因此,具体时间不太好确定,一两个月都是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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