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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在刑法中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2020-07-02 来源:易榕旅网

《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标准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的。立案标准包括基本农田10亩以上、耕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50亩以上,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影响生产生活、引起纠纷或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非法征用、占用土地将受到刑法410条的处罚。

法律分析

一、《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标准是哪些?

《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标准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的。

对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达到什么标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才能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当代的社会关于土地方面的一些行为是需要非常的慎重的,主要就是一些为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归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我所拥有的,但是关于土地的使用权的话是可以归属于公民个人所拥有,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就征收土地、占用土地,将会按照我国《刑法》第410条当中的规定惩罚。

结语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标准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对于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基本农田、耕地、其他土地的面积要求,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必须谨慎行事,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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