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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新规

2021-07-10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1.房产的继承是指被 继承人死亡 后,其房产归其 遗嘱继承人 或 法定继承人 所有。 2.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然后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法定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 第一顺位继承人 和 第二顺位继承人 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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