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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罚学生抄写一百遍,是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2020-01-24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侵权。体罚常见形式为用手脚殴打,用回器物打、罚站、顶砖答、罚跪、饿饭、罚劳动或身体运动、掌掴或令儿童自掴。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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