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效期没有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如果服刑时户口迁移到服刑地过,需要重新办理。如果未迁移户口,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使用,但是服刑完后应按规定向指定公安机关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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