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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的五种情形法律问题

2022-06-1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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