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现役:这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最主要形式。所谓服现役,就是依法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服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其他符合预备役要求的地方人员。3、参加民兵组织: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4、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这是新时期赋予大学生的一项光荣任务。兵役法又规定,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但他们仍有履行兵役的义务。大学生在就学期间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是改革教育内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条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第三十八条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第四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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