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快递调包报警:有效还是无效?

2020-10-21 来源:易榕旅网

报案是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处理涉嫌盗窃罪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也有权利向相关机关报案或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都应该接受报案、控告或举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移送给主管机关处理。自首的犯罪人也适用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该行为涉嫌盗窃罪,报警有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拓展延伸

快递调包报警: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

快递调包报警是一项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当消费者发现快递包裹被调包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及时报警可以促使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通过报警,消费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追究责任方的违法行为,并争取相应的赔偿和补救措施。同时,快递调包报警也有助于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快递调包报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交易环境的建立。

结语

报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快递调包涉嫌盗窃罪。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向相关机关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权行为也有权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应接受报案、控告和举报。快递调包报警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快递行业规范化发展,促进公平交易环境的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