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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如何确定?

2024-03-04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应考虑子女的权益和双方情况。如孩子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可优先考虑随祖父母生活。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技巧包括多照顾孩子、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寻找帮助照看孩子的人、改正不好习惯、找工作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变更或起诉方式变更,但需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变更抚养权需另行起诉,不是原离婚案件的继续。

法律分析

一、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要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争取有如下技巧: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只要符合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私下协商并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种变更并非原离婚案件的继续,也不是对原抚养问题的纠正,而是作为新的案件单独处理。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需要多照顾孩子、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并尊重孩子的意见。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行为和工作情况,以及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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