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股东去世后有欠下债务的,由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力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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