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若拆迁安置房归属无法协商,法院按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和同意竞价取得或一方主张所有权的情况处理。共同财产需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需依法保护。
法律分析
1、在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双方若无法就房屋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通过竞价取得的,应当准予;
(2) 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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