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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去世了,但是房产证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作为孙女的我,有继承爷爷房产部分的权利么?

2023-07-21 来源:易榕旅网

孙女有继承爷爷房产部分的权利。
爷爷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协议或者遗嘱继承,没有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由爷爷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遗产。如果爷爷去世了,奶奶、爸爸、叔叔也去世了,爷爷还没有其他子女,没有的话由爸爸和叔叔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相关法律规定,孙女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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