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 五保户 、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完成时限。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对2019年已下达尚未竣工的存量任务以及“回头看”排查出的新增任务等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逐户建立台账,统筹用好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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