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使用微信搜索“粤省事”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在小程序主页中向下拉,点击人生事中的“生育”;||进入跳转页面后,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孩生育登记”或“二孩生育登记”;||仔细阅读承诺书后,勾选同意并点击“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如实选择个人信息即可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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