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声明是这样维护个人的权益的:法律声明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可以视为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只要当事人认可了该法律声明,就受该声明中条款的约束,一旦不受约束,侵犯他人肖像就此产生纠纷的,就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声明里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免除自身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应无效。
一、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醒说明义务的,则该条款不能发生效力。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四)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商家说不退不换合法吗
商家说不退不换不合法。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法或者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并且,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面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有效吗
商家单方“免责”的声明应当是无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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