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辞职本来就不给档案,档案不可能给个人的,需要依法转到具有保存档案功能的地方,如果有了新单位的,且新单位具有保存档案的能力的,那么需要转到新单位,否则只能转到当地的人才市场。
一、三方协议影响档案去处吗
三方协议影响档案去处。按规定,签了三方协议的学生,毕业发放派遣证,将档案转到公司所在地人才市场等有权限保管档案的机构。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签订三方协议的公司并不是一直工作的地方。三方协议用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二、职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做
职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个人档案转移单位。没有新单位转移给劳动部门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设区劳动保障所。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开除、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劳动教育、劳动改革,原单位今后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新单位不要档案怎么办
在员工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有的公司会要求有个人档案,但也有地方不强制规定。所以在原企业离职后,员工应将人事档案调回个人户籍地人才市场中保管档案。在办理档案调转前需要到新存档机构开具一份调档函,然后携带这份调档函到原单位提交调档申请就可以了。
原单位收到调档函后,会将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寄回至调档函开具机构,这样后期在使用档案,或调转时才可以正常办理。否则档案到达个人手中后,人才市场将不受理,也无法开具调档函协助档案调转。
千万不可以将档案留在自己手里,这样将成为死档,也就是所谓的无效档案,档案在个人手中的时候会被怀疑档案内材料的真实性,即便是自己没有进行修改,但也会被怀疑,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如果变成了无效档案这是对自己很不利的,会影响个人利益。
新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也不想将档案调回户籍地人才市场的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将档案挂靠在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具备保管档案资料的机构可以帮助办理,但需要支付一些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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