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施工造成失误造成损失应该赔偿。赔偿按照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来赔偿,如果是因发包方不按约定提供施工材料、技术资料,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项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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