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法机构如果需要查询一个人的交通事故记录,必须先经过该人的同意或者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调取。交通保险公司也不能随意提供个人的交通事故记录,除非经过相关机构的授权或者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制度条例》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调取个人信息,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取得本人同意。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依法保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商业秘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程序应当公开、公正。
因此,执法机构不能随意要求交通保险公司提供个人的交通事故记录,必须先经过法律程序和当事人的同意。交通保险公司也有保守个人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不能随意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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