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不需要签订合同,专职股东如果在公司担任职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董事长是选举产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公司的权利机构是股东会,执行机构是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一般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并非所有股东都会在公司任职,因此专职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因人数众多,大部分持股的小股东基本不参与公司的任何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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