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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什么时候提出

2023-05-17 来源:易榕旅网

一、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什么时候提出
1、请求撤销婚姻的:
(1)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未患疾病的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1、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亲;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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