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购买保险时对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存在某些疾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者采取除外责任等方式进行限制保险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隐瞒自己患有某种疾病的情况,保险公司就不能以被保险人早期患病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性别、健康状况等情况,采取除外责任、加费率等方式限制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人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可以不提出异议,但是依照约定可以免除保险责任的除外。
3.《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当事人因欺诈、胁迫订立合同,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因此,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隐瞒自己患有某种疾病的情况,保险公司就不能以被保险人早期患病为由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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