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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