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送达分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三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定期宣判的则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送达日期,而公告送达则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
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拓展延伸
判决书的交付顺序对诉讼结果产生的影响
判决书的交付顺序对诉讼结果产生的影响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在法律程序中,被告和原告都希望能够先拿到判决书,以便了解法院的裁决结果。然而,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先拿到判决书,都可能对双方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如果被告先拿到判决书,他们可以提前了解到自己是否胜诉,有时间准备上诉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而如果原告先拿到判决书,他们可能会感到满意,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执行判决。因此,判决书的交付顺序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法律行动的展开。
结语
判决书的交付顺序对诉讼结果产生的影响是重要且复杂的。被告和原告都希望尽早获得判决书,以了解法院的裁决结果。然而,先拿到判决书对双方都可能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被告先拿到判决书,可以提前了解胜败,作出上诉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的准备。原告先拿到判决书,可能感到满意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执行判决。因此,判决书的交付顺序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法律行动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