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原退休待遇,除非剥夺政治权利。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刑满后继续领取。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享受养老金,但不参与调整。劳动教养期间可领取养老金并参与调整。死亡时个人账户可继承,但无其他待遇。管制和监外执行期间可继续领取养老金,不参与调整。被通缉或在押期间暂停发放,无罪时补发。缓刑期内需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可撤销缓刑。退休金不受缓刑影响,但应远离犯罪活动。
法律分析
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复函》中规定:“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受服刑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3、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4、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余额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其他相应待遇。
5、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6、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说仅仅是被判处缓刑,但是并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话,退休金的领取这是不受影响的。除非有些特殊案件会剥夺当事人的政治权利,这样的话就不享受退休金了,老年人说起来在阅历各方面都应该比较丰富一些,还是在生活当中一定要远离违法犯罪的活动吧。
结语
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复函》规定,退休职工被判缓刑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在缓刑期间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对于退休人员被判刑、拘役、劳动教养等情况,也有相应的养老金待遇政策。然而,如果退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将暂停发放,但如法院判其无罪,则应补发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在缓刑期内需遵守法律规定,如表现良好且不再犯罪,可申请不执行原判或缩短缓刑考验期。然而,若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则法院将撤销缓刑并判处新的刑罚。总之,退休人员在享受退休金时,应遵守法律,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