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泊头市四营乡常泊洛村
申请日期:2011年5月15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常泊洛村卫生室特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校验。现将我室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常泊洛村卫生室位于四营乡常泊洛村所在地,我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庭院宽敞,卫生干净。
二、医生马-翠,2011年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多年实习和行医,理论联系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深受患者和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三、在市、县、镇、乡卫生部门引导支持下,我室不断完善硬件,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合理收费,热情服务。积极参加初保,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
四、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创建“常泊洛甲级村卫生室”。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
敬请上级对我室进行校验审核,提出意见,促进我室工作改进。
申请人: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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