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法》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上诉状
诉前准备
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须交通队下发事故认定书后,各方才能就自己的损失提起诉讼。受伤人员在责任认定后,可以就自己已经花费的费用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律师建议,作为伤者,如果自己有能力垫付医疗费等费用,先自行垫付。这样在后期赔偿中,关于赔偿额度,能做到有据可依,一方面保证了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可以节约诉讼资源。
在诉讼前,还应提前对自己的损失进行鉴定,列出损失清单,确定赔偿额度。在企法优途交通事故律师受理的案件中,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案件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涉及财物、车辆损失的,还包括车辆损失费、停车费、鉴定费、拆解费、定损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诸多费用。
交通事故律师提示,所有赔偿项目及金额都应准备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提前准备证据、赔偿标准、计算依据、数额等,法庭很难认可,在诉讼中容易处于不利地位。
其次,在诉讼前还应查清对方当事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以便法院通知。
进入诉讼程序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交通事故律师会写起诉状进行立案。接着,法院正式介入审理。随后,案件进入审理、判决、执行四个阶段。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法院判决下来后,判决执行是须当事人另行申请才能启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起始时间为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赔偿款的希望。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是以申请人得到全额赔偿款为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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